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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何愛文 | 2016-05-24 18:47 |
決定軟件開發(fā)未來的谷歌-甲骨文案已經接近尾聲了,甲骨文控訴谷歌在它的安卓系統(tǒng)里面調用的Java的API(應用程序接口)侵犯了自己的IP(知識產權)。今天兩家公司的代表律師將做結案陳詞,無論裁決結果如何,這個案件將對軟件開發(fā)行業(yè)產生深遠的影響。
像這種對行業(yè)影響巨大的案子,大家跟進會很吃力。案子已經拖了好幾年,里面的技術上的跟法律上的細節(jié)都很相當晦澀。鑒于案子的對技術行業(yè)的重要性,我們將竭盡全力為各位關心技術行業(yè)的朋友道個明白。
2010年1月,甲骨文收購了Java編程語言跟開發(fā)平臺的開發(fā)商太陽公司(Sun)。同年8月,甲骨文起訴谷歌,指控它在開發(fā)安卓系統(tǒng)(Android)里使用Java相關技術時侵犯了自己的版權跟專利。另外,甲骨文還控訴谷歌在安卓系統(tǒng)里面使用了Java的API的事實侵犯了它的版權。
2012年,華盛頓特區(qū)做出了對谷歌有利的裁決,認為這些API問題不屬版權的范疇。不幸的是,上訴法院推翻了此裁決,美國最高法院拒絕聽證。
現(xiàn)在,谷歌跟甲骨文兩家公司回到特區(qū)法院,讓特區(qū)法院決定谷歌使用這些API的時候是否構成“公平使用”,換句話說,谷歌是否不需要版權所有者的許可就可以使用這些API。此次裁決的結果將深遠影響軟件行業(yè)的發(fā)展。
這將影響什么?
安卓系統(tǒng)不會因此沒有了。谷歌已經承諾,在以后的安卓系統(tǒng)里面,谷歌只用完全開源的那部分Java。但是,上訴法院已經裁定API是受版權保護的,這可能將誕生出針對創(chuàng)業(yè)公司跟開源項目的訴訟領域。很多創(chuàng)業(yè)公司跟開源項目為了確保他們產品的兼容性,他們往往會用到很多別人的API。
不少公司開發(fā)的開源軟件都支持多種云服務,這樣可以方便他們的客戶將應用從亞馬遜等的服務器上遷回自己的數據中心。比如Basho跟SwiftStack這兩家公司提供的都是能跟亞馬遜云儲存服務S3兼容的儲存服務。既然API受版權保護了,理論上亞馬遜可以以侵權的名義起訴這兩家公司。
與此同時,像FreeBSD跟那些基于Linux的開源操作系統(tǒng)使用了一個叫POSIX的標準API,POSIX是基于Unix系統(tǒng)的API的,而Unix的知識產權是Micro Focus公司所有的。根據法庭的裁決,Micro Focus可以起訴用到POSIX的系統(tǒng)開發(fā)者。
“無論谷歌-甲骨文案誰輸誰贏,這兩類起訴案都將會多起來”,電子前線基金會的高級律師Mitch Stoltz評論到。在這種意義上,這個案件已經沉重打擊了軟件行業(yè),因為無論事實上侵權與否,反訴侵權指控很時間很費錢。軟件開發(fā)者可能因為怕別人以這種名義起訴而放棄開發(fā)新軟件。如果法庭判決谷歌勝訴的話,其他公司在類似的案件里會有更多勝訴的希望;如果判決偏向甲骨文,以后用API就要看版權所有人高不高興了。
API為何物
此案谷歌這邊的一個關鍵問題是,怎么向非技術背景的法官跟陪審員們解釋API是什么。審理此案的法官William Alsup為了更好地理解案情他自學了Java。在2012年的判決里,他用圖書館來描述API。他在裁決中寫道“一個軟件包就像是圖書館的一個書架,一個類就像是書架上的書,方法(函數)就像是書里面教你怎么樣解決問題的章節(jié)。想做好工作,就得到對的書架那,找對的書,看對的章節(jié)?!?/p>
谷歌在做安卓系統(tǒng)的時候按照Java的方式組織軟件庫,為的是方便用Java的應用開發(fā)者。問題是,雖然甲骨文有一個開源版的Java(所有人都可以隨意修改并分享它),但是太陽公司的授權書里面禁止任何公司在未經授權的前提下開發(fā)自己的Java語言。Alsup曾經裁決,谷歌的安卓平臺沒有真正地套用Java,安卓平臺只是借用了Java的API組織架構而已。
上訴法庭最終否決了Alsup的裁決,他的圖書館隱喻還是相當不錯的,雖然他在一些技術問題上解釋有點牽強。然而,谷歌公司最喜歡的隱喻還是文件柜。2012年,谷歌的律師真的搬了個文件柜出來,想用文件上的標簽來比喻API,真正該有產權的東西是那些文件夾里面的東西。但是這個解釋不是太奏效。
不明白為什么谷歌的律師為什么要用文件柜來比喻,而不跟法官Alsup的思路。這次好像解釋得也不行。來自Motherboard懂API的的資深編輯Sarah Jeong說,她聽不懂谷歌律師的解釋。這對谷歌來說不是個好跡象。
對谷歌不利的郵件
甲骨文律師發(fā)現(xiàn)了兩份郵件表明谷歌很清楚API是受版權保護的。根據媒體Ars Technica,安卓之父Andy Rubin寫道“祝他們倒霉吧,Java.lang.apis是受版權保護的。”郵件里他還認為,太陽公司有權授權誰能用這些API。
另外一封發(fā)給Rubin的郵件,谷歌工程師Tim Lindholm寫道“我們的結論是我們得要一個我們條款需要的Java授權”。
這兩封郵件不能說明谷歌做錯了什么。它們不是谷歌律師寫的,它們也不能證明谷歌沒有“公平使用”Java的API。但是它們肯定對谷歌不利。
太陽公司的祝福
不是一切都對谷歌不利的。太陽公司的前CEO(2006-2010)Jonathan Schwartz告訴法庭,太陽公司是家開放的公司,公司一直同意谷歌使用Java的API。他的證詞跟他在安卓系統(tǒng)發(fā)布的時候的公開聲明是一致的。07年他在太陽公司的官網上說“我跟很多太陽公司的員工一樣,衷心祝賀谷歌公司的Java/Linux手機平臺的問世”。
甲骨文的律師Peter Bick試圖削弱Schwartz的證詞,根據Ars Technica的報道,Schwartz在安卓問世的時候再他的郵件里提到,他覺得安卓很“蹩腳”,覺得谷歌可能在玩弄授權規(guī)則。Bick還潑了Schwartz幾盆冷水,比如,指出在甲骨文收購了太陽公司之后沒有給他高層崗位;Schwartz曾經被找平網站Glass door封為世上最爛CEO之一。換句話說,Bick想把Schwartz描成一個糟糕的CEO,他不懂安卓是多需要Java,而他不起訴安卓的決定是個錯的。
未來會怎樣
即使判決對甲骨文有利,軟件開發(fā)的未來也不是說都沒了。很多新的開發(fā)平臺,包括谷歌的Go語言跟蘋果的Swift的授權條款比Java的更自由,這兩家公司允許其他公司使用和修改上述兩種語言。
與此同時,微軟開源了.NET編程平臺,很多創(chuàng)業(yè)公司跟科技巨頭,比如思科、英特爾跟IBM,現(xiàn)在都在合作推可以避免類似糾紛的開源技術標準。
甲骨文的勝訴可能會帶起一波類似的API侵權案子,但是也不一定。亞馬遜拒絕回應我們的問題“如果甲骨文勝訴的話,你們會怎么樣處理AWS API的授權問題?”Gartner的分析師Raj Bala告訴我們,限制大家用AWS API跟亞馬遜公司的最佳利益是不符的?!薄癆WS占據著大部分云盤公司的產品的好幾條鏈。包括IBM、谷歌、EMC等公司,他們的云盤都兼容S3 API?!薄癆WS又有什么理由跟這么多公司過不去呢?從商家的角度來講,自己產權的東西成為行業(yè)的標準是很有價值的?!?span style="line-height: 1.8;"> 谷歌,亞馬遜在云計算上最大的競爭對手之一,已經開放了他們幾個云技術的核心了,比如Kubernetes。
這些開放的技術應該能讓各路開發(fā)者放心了:他們不會因為開發(fā)軟件而被這個那個起訴。無論這個案子的法官如何判決,擁抱這個開放潮流的公司將擁有未來。
via w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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