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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網(wǎng)按:關于自動駕駛汽車的主導權之爭愈演愈烈。
雷鋒網(wǎng)消息,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自動駕駛子公司 Waymo 近日在 Medium 發(fā)表聲明稱:
Uber 及其旗下的 Otto 正在使用 Waymo 無人駕駛技術的核心部分。Waymo 以盜取商業(yè)機密的名義起訴 Uber,向舊金山聯(lián)邦法院提交訴訟文件。
Waymo 認為 Otto 的幾名員工竊取了 Waymo 的激光雷達技術相關的機密信息,以幫助加快開發(fā)自己的自動駕駛技術。
2016 年 7 月,Uber 以 6.8 億美元價格收購了剛剛成立 6 個月 Otto,Otto 的創(chuàng)始人 Anthony Levandowski(Alphabet 自動駕駛汽車部門軟件工程師)成為 Uber 副總裁,負責無人駕駛汽車項目。據(jù)悉,當時 Uber 收購 Otto 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其激光雷達電路板的技術。
據(jù) Waymo 提交給法院的文件顯示,Waymo 獲得一封來自制造商的郵件,郵件的附件顯示 Uber 激光雷達電路板的設計與 Waymo 設計十分相似。Waymo 稱 Anthony 在離職之前下載了大量專利文件和機密文件,數(shù)量超過 1.4 萬份,當中包括了激光雷達電路板設計資料。
Waymo 認為 Otto 利用竊取的信息獲利超過 5 億美元。Waymo 在聲明中表示:「盜用這些技術,無異于竊取飲料公司的秘密配方。公平競爭刺激新技術創(chuàng)新,這件事屬于不公平競爭。Otto 和 Uber 竊取了 Waymo 的知識產(chǎn)權,它們不必開發(fā)自有技術,避開了風險,不用投入時間和費用?!?/p>
這并不是初創(chuàng)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被前東家起訴的第一個案例。
今年 1 月,特斯拉將 Autopilot 項目前主管 Sterling Anderson 告上法庭,連帶一起卷進訴訟的還有前谷歌自動駕駛項目負責人 Chris Urmson(兩人創(chuàng)辦了自動駕駛初創(chuàng)公司 Aurora Innovation)。
特斯拉起訴的原因也如出一轍:Sterling Anderson 除了試圖從特斯拉挖走「至少 12 名」自動駕駛工程師,還從特斯拉帶走了幾百 GB 容量的機密專有數(shù)據(jù)。
因為越來越多的新玩家進場,自動駕駛領域的競爭也越來越白熱化。像 Otto 短時間內在自動駕駛領域取得快速進展,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經(jīng)驗豐富的工程師在主導。前不久,前 Waymo 工程師 Brian Salesky 和前 Uber 自駕駛工程師 Peter Rander 創(chuàng)辦的 Argo AI,被福特汽車 10 億美元投資。福特看中的便是這兩位頂尖工程師豐富老道的經(jīng)驗。
也正因為如此,人才儲備和專有技術變得尤為重要。但對 Waymo 來說,對人才和技術的需求更迫切,因為它不僅在打造軟件,同時也在打造自己的硬件。
這并不是 Uber 與谷歌第一次交惡。Google Ventures 在 2013 年投資了 Uber。當時,這讓許多行業(yè)專家看到了兩家公司可能在共享出行方面有合作機會。但是,Uber 決定自己開發(fā)自動駕駛技術,隨后成為谷歌的競爭對手。有意思的是,在 Uber 收購 Otto 之后的幾天,Google 首席法務官 David Drummond 便退出了 Uber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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