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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似乎不評論幾句Papi醬,就不是新媒體人。但這篇文章真不是討論她的。她這個網紅,和我們要描述的網紅,還真不是一回事。
之前我在一次分享會上說,今年投資直播、或者直播平臺上的網紅,幾乎是一定賺錢的。因為明年會有動作更慢的接盤俠想進入,項目好壞都有交易性機會。但如果是創(chuàng)業(yè)做直播或者做網紅,則要謹慎,因為現在誰也不知道什么樣的項目能活什么樣的項目會死。
對整個行業(yè)來說有一個成功的概率,但對于創(chuàng)業(yè)者來著說就是0或者1。
關于直播行業(yè)內也有一些闡述。但這一業(yè)態(tài),本質上還處于邊緣文化的階段。和2007年的微博一樣。為什么“直播”是一個那么有前途的事情,一言以蔽之:
直播將是微博、微信之后的第三波移動互聯網流量中心,而且將承上啟下無縫對接VR時代。
直播是一個巨大的金礦,然而無論是直播(網紅)從業(yè)者,還是涉足直播的投資人,其實離行業(yè)性的財富爆發(fā)還有相當距離。
今天雷鋒網發(fā)布文章《直播是VR商業(yè)化的肥羊,但你對它又了解多少?》,介紹了使用VR創(chuàng)作設備(多攝像機組)實時采集、拼接圖像,然后通過網絡直播分發(fā)到VR終端的一個技術手段和實踐情況。現實很骨感,由于對帶寬和計算力資源的巨量消耗,這一項服務目前還局限于VR行業(yè)內部,很難普及到大眾的影視需求上。
專業(yè)影視機構、電視臺采用VR技術部署直播是一個至上而下的產業(yè)推廣過程。資本、大機構、政策因素會對這一推廣進程產生關鍵影響。
但在另一方面,“移動直播平臺”這一之下而上的新興行業(yè),卻醞釀著許多連通VR時代的新機會。在這里,用戶用腳投票,推動著技術向前發(fā)展。
移動直播平臺被業(yè)內一投資人稱為“由于移動互聯網的碎片化紅利,第一個由屌絲翻身主導的行業(yè)”。發(fā)展了三四年之后,終于迎來了風口,大量獨立直播平臺拿到融資并快速擴張。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有在線教育等“高大上”的商業(yè)模式,但縱觀移動直播平臺,絕大多數內容和流量都停留在“打發(fā)時間”上,當然也不乏打擦邊球的三俗玩法。
這并不是什么不可救藥的問題。無論是平臺方、直播者還是用戶,目前就社會資源和社會權利而言都還處于邊緣狀態(tài),能引入的商業(yè)資源十分有限。比如360推出的花椒直播,360內部本身就有很多業(yè)務可以與花椒直播相結合推廣,但由于雙方對業(yè)務的理解還未達成高度的一致,雖然有嘗試,但沒有什么亮眼的案例出現。其他直播平臺亦是如此。事實上,游戲推薦、微商導購、虛擬禮品是在純流量模式下比較快的變現方式,個人站長時代如此,SP時代如此,直播平臺初始階段也是如此。
在這個變現方式里,“網紅”變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網紅不僅是吸引流量進入直播平臺的重要因素,還是流量分配的依據。直播平臺上易于被引導的流量,被分發(fā)到各個網紅的內容環(huán)節(jié),然后再被分發(fā)到變現環(huán)節(jié)。可以說,沒有網紅,這一過程無法完成。
網紅是直播平臺在無法提供更多細分內容時,產生的偽PGC模式——他們當然不是PGC,但是他們由于在平臺內的知名度和對流量分發(fā)的影響力,產生了類似PGC的效應。
上述分析都是稍微關注移動直播這一領域的人士都知曉的常識。這些常識里,包括了直播的變現方式、網紅在直播體系中的價值。
那么,在常識之外,這兩件事是否可以被替代呢?
是的。
正如此前所說,移動直播的價值在于流量,這一流量在不斷增長。終有一天,移動互聯網用戶花在直播上的時間比例,會上升到一個進入主流的水平。想象一下那是一個什么樣的狀態(tài):
2009年到2013年,大部分移動互聯網流量(或者說時間)集中在微博以及微博周邊生態(tài);
2013年至今,大部分移動互聯網流量(或者說時間)集中在微信以及微信周邊生態(tài);
那么,2017年或者2018年開始,大部分移動互聯網流量會集中在哪里?
我的觀點是:直播平臺。
和微博營銷以及微信營銷的火熱一樣,當直播平臺具備那么高的營銷價值時,大量的聰明人——微博時代有杜子健們,微信時代有咪蒙們,他們會進入直播平臺然后把技能相對單一,缺乏商業(yè)資源的網紅們淘汰下去。
當然,在這之前,直播平臺與直播平臺之間首先要有你死我活的排位競爭。與微博、微信在競爭初期就有明顯的排位差距相比,目前處在第一陣營的直播平臺們,還沒有確定行業(yè)格局。甚至于,有可能將來最主流的直播平臺并不是目前第一陣營的戰(zhàn)旗、熊貓等。
真正的PGC的進入、主流網絡營銷戰(zhàn)場的轉移,會給移動直播行業(yè)的內容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
那么,這與VR有什么關系呢?
除了PGC之外,不要忘記移動互聯網主流流量平臺的社交屬性。微博的媒體屬性,是建立在關注、轉發(fā)等社交動作上的;更不要說微信在推出公眾號之前,IM本身就是一個100%社交的工具。
直播平臺亦是如此。除了現在的網紅,未來的大號們,直播平臺一定會有眾多的長尾。在合適設備的幫助下,他們有一個隨時"on air"的時間和空間,他們在直播平臺的社交關系用戶可以無視空間限制直接接入,通過直播進入他們的生活。
移動直播是虛擬現實社交最簡陋的雛形。一塊手機屏幕,里面是另一個空間實時發(fā)生的世界,外面是自己所處的世界,大家通過這塊屏幕認知彼此,并秀給更多的圍觀者——而打破空間限制,恰好是VR最擅長的。VR能把這種瞬間進入另一個空間的體驗做到極致。
更為關鍵的是,移動直播的愈發(fā)流行,正在為VR的使用習慣做好鋪墊?;ヂ摼W的發(fā)展擊碎了因為原生家庭地域區(qū)隔產生的文化區(qū)隔。下一步要擊碎的是更高維度的空間區(qū)隔。
2012年以前沒有WiFi并不是那么不能忍受的事情,那時候講滿地找WiFi的笑話可能并不搞笑。就像現在我們會疑惑直播有什么好看,也許三五年后有合適的設備時任何超過10分鐘的空閑時間人們都會忍不住要通過VR切換到另一個空間。
微博這一超級流量應用經歷了從PC到手機的網絡時代過渡,它的形態(tài)也合適銜接兩者;微信是一個以完全拋棄PC作為設計出發(fā)點的超級流量應用;而直播,已經呈現出手機終端力有不逮的苗頭。
所以直播作為超級流量應用會完成從手機到下一個終端的網絡過渡。唯一的問題是:時間。
和所有科技世代一樣,這一時間可能并不取決與用戶的美好愿望——事實上,大部分用戶壓根就沒有具體的愿望,只有我們這種產業(yè)觀察者在操心這個事。
VR終端的普適化,需要許多核心技術的突破,包括計算力和顯示技術的大躍進,也需要全新的操作系統(tǒng)和其上的技術生態(tài)。有許多技術基金與冰山之下的開發(fā)者正在為此努力。
而一個合適的VR終端會從包括直播在內的,大家在移動互聯網上就熟悉的應用開始:比如游戲、影視等——逐漸流行起來,繼而在VR終端上產生更多的創(chuàng)造性的應用。
千萬不要認為VR只能做游戲和影視。這種觀點就和北郵教授闞凱力在2006年宣稱除了下黃片,2.5G網絡已經完全夠用了一樣。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現。即便最后還是VR游戲利潤最好,其形態(tài)也不是現在所宣傳的VR游戲那樣——畢竟,2008年我們就可以通過短信代扣費在諾基亞上玩JAVA手游了。這和我們現在說的手游完全是兩碼事。
而除了VR終端之外,VR生產力工具也需要大踏步的升級。從雷鋒網那篇報道可以知道,目前的VR生產力工具,還是分別拍攝不同角度的畫面,然后通過算法拼接成一個立體的“世界”。這是一個對計算力利用效率很低的辦法。用《三體》里的話說,叫做“低級技術的組合以期達到接近于高級技術的效果”。
只能采用這種辦法的原因是,我們所能夠得到的模擬眼鏡的電子感光元件,經過五十多年的發(fā)展,還是跳不出一個二維的,本質是小孔成像的原始理論。
但事實上,人眼的工作機制要復雜的多,人的大腦對于雙目獲得光線信息的處理,也有更優(yōu)的方案。我們不僅需要更接近于人腦思維方式的CPU,還需要更接近于人眼的感光元件。這一切,建立在基礎理論的重大突破上。
只有擁有了另一個維度的攝像元件,才有可能制作出真正適合VR的生產力工具。
這比做VR終端要難得多。而誰在這件事上取得突破,可能才會真正壟斷了VR時代——就像PC時代的微軟與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谷歌一樣。
目前最接近這個目標的,是Facebook。但是誰也不知道之后會發(fā)展成什么樣。
畢竟三星險些先于Google收購Android——微妙的機緣巧合會引起巨大的格局變化。
所以說,軍備競賽壓根還沒開始。
【作者介紹】謝闐地,雷鋒網總經理,微信公號:智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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