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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溫曉樺 | 2015-08-28 14:27 |
7月31日,央行發(fā)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yè)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求各方在8月28日前將意見或建議反饋給央行。
今天,意見稿正式結束公開征求意見。雷鋒網獲悉,該意見稿對第三方支付賬戶的開立、消費限額、轉賬,以及金融理財?shù)确矫娑甲龀隽藝栏竦南拗?。除了此前引起熱議的“個人網購單日限額5000元”問題,未來我們也可能再也享受不到“支付賬戶免費跨行轉賬他人銀行賬戶”了。
先把網購單日限額的問題說清楚。意見稿第28條規(guī)定,支付機構采用包括數(shù)字證書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日累計限額由支付機構與客戶通過協(xié)議自主約定。支付機構采用不包括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支付機構采用不足兩類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1000元。
也就是說,該規(guī)定僅規(guī)范個人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的交易,客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交易(包括“商業(yè)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不受該限制。所以,買買買其實沒有所謂的,社會又怎么會限制消費呢。9月9日果粉高潮就到,小心刷爆卡倒是真的。
意見稿第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于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于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p>
舉個栗子,現(xiàn)在我們打開支付寶,利用轉賬功能可以直接把款額轉到其他人的銀行賬戶,而且無需手續(xù)費;而新規(guī)的意思是,你以后只能把款額轉到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所以,用戶受影響的方面是,大概以后交房租、借錢還錢都沒那么容易了吧。而對銀行來說,則可增加一筆可觀的收入。
意見稿第9條規(guī)定,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支付賬戶的,應當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核實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按規(guī)定留存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過三個(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對客戶身份基本信息進行多重交叉驗證,確保有效核實客戶身份及其真實意愿,不得開立匿名、假名支付賬戶。
現(xiàn)在,我們使用支付寶時,就算是實名認證也只需身份證和銀行卡賬戶來完成信譽核查。而新規(guī)的實施意味著,注冊支付賬戶時,用戶至少需要3份以上資料證明“我是我”。
不僅如此,意見稿首次將支付賬戶分為兩大類:“綜合賬戶”和“消費賬戶”。綜合賬戶指“支付賬戶余額可以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產品或服務”的賬戶,消費賬戶指“支付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消費以及轉賬至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
意見稿規(guī)定,通過面對面或者五個(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對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支付機構可為其開立綜合類支付賬戶,余額可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產品或服務;三個(含)以上、五個以下交叉驗證的客戶,可開立消費類支付賬戶,余額僅用于消費以及轉賬至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
也就是說,要注冊帶有理財功能的綜合賬戶,還需要5份證明“我是我”。所以以后開戶除了需要身份證,那些戶口本、社???、學歷認證、駕照等等可能都需要派上用場。
央行官方表示,這些規(guī)定的實施主要是為了提高賬戶的安全性,打擊利用在線支付便利而實施洗錢、非法融資等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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