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據(jù)報道,北京時間9月14日,華盛頓特區(qū)總檢察長卡爾·拉辛擴大了對亞馬遜的訴訟范圍,包括亞馬遜批發(fā)購買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商品。
當?shù)貢r間5月25日,拉辛以違反反壟斷法為由向亞馬遜提起了訴訟,表示亞馬遜通過控制第三方賣家商品價格來扼殺競爭。訴訟稱,亞馬遜提高了面向消費者商品的整體價格,同時阻止第三方賣家在其他平臺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商品。
作為平臺,亞馬遜上面的商品都為第三方賣家提供,然而同樣擁有著龐大傳統(tǒng)零售業(yè)務的亞馬遜,能夠直接從大型消費品公司采購后自己放到亞馬遜上面銷售。
在最新的起訴書中,拉辛表示,亞馬遜為了自家零售業(yè)務哄抬價格。
據(jù)了解,亞馬遜與自家批發(fā)商有個”最低利潤率協(xié)議“,意思是批發(fā)商得向亞馬遜保證一定的最低利潤,如果亞馬遜拿不到談好的最低利潤,批發(fā)商得賠亞馬遜差價,有時候這個差價可能達到數(shù)百萬美元。
該起訴書表示:這項協(xié)議能導致第一方賣家(有貨的那方)為了不賠錢,讓亞馬遜不受”損失“,就得在其他平臺上賣更高的價。
那么對于消費者和其他平臺來說,就非常坑了,買不到便宜的商品不說,而且同樣的商品亞馬遜的最便宜,為什么選其他平臺?
面對指控,亞馬遜表示,賣家們在亞馬遜的平臺上給出定價,而司法部尋求的救濟讓亞馬遜不得已提供了高一點的價格,而且亞馬遜有權不向客戶提供產品報價,訴訟部分也與反壟斷的核心目標背道而馳。
雷鋒網
參考來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0804597129638005&wfr=spider&for=pc
雷峰網原創(chuàng)文章,未經授權禁止轉載。詳情見轉載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