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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劉芳平 | 2017-01-18 11:05 |
Oculus 深陷一起技術盜竊指控,昨日 Facebook 創(chuàng)始人扎克伯格站上法庭,為Oculus 辯護。
據(jù)雷鋒網(wǎng)了解,這起案件是由知名游戲開放商 ZeniMax Media 發(fā)起的,這公司是 Oculus CTO John Carmack (卡馬克)的前東家。該公司指控 Oculus 偷竊交易秘密并毀滅證據(jù),同時宣稱 ZeniMax 才是 VR 技術突破的真正創(chuàng)造者。
這起案件前后持續(xù)了三年時間,直到最近指控升級,卡馬克和扎克伯格相繼出庭,開始受到媒體更廣泛的關注。
“Oculus 的產(chǎn)品都是基于 Oculus 的技術,”扎克伯格在法庭上表示?!拔覀儗?Oculus 的技術非常有信心。Oculus 的技術基于他人的創(chuàng)造這種說法是無稽之談?!?/p>
而根據(jù)紐約時報一位記者發(fā)回的現(xiàn)場直播,扎克伯格在庭審中透露,收購 Oculus 的花費總共達到了 30 億美元,這比當初宣布的 20 億美元多了 10 億美元。
多出來的 10 個億中,有 7 億美元被用于留住核心員工,另外 3 億美元用于額外補償。
扎克伯格還描述了當初收購的過程,在 2014 年他看了產(chǎn)品的演示后決定了收購 Oculus ,隨后僅花了一個周末的時間就迅速完成了收購過程。
在此前的第一次庭審后,Oculus 曾針對案子發(fā)明過聲明:
“我們迫不及待要與他們對簿公堂。Oculus 和 它的創(chuàng)辦者對 VR 投入了大量的金錢和時間,因為我們相信 VR 能徹底改變?nèi)藗兘涣鞯姆绞?。令我們失望的是,竟然有其他公司用無用的訴訟,試圖將我們的技術歸為己有?!?/p>
ZeniMax Media 是一家全球知名游戲開放商,旗下主要有兩個工作室 id Software 和 Bethesda Softworks。其游戲代表作包括上古卷軸、輻射、狂怒等等。Oculus VR 公司只是一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創(chuàng)業(yè)公司,在2014年3月被 Facebook 以20億美元收購后,開始名聲大噪,甚至引起了新一輪的 VR 熱潮。這倆家公司間的專利恩怨,還要從大神 John Carmack 說起。
John Carmack 原本是 id Software 的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他們曾在1993年推出作品 DOOM (毀滅戰(zhàn)士)徹底改變了電腦游戲產(chǎn)業(yè),在當時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后來這家公司被 ZeniMax 收購,Carmack 成為其員工,并擔任游戲研發(fā)部門的負責人。
John Carmack
2013年8月,Carmack 宣布加入Oculus VR,擔任CTO,同時保持在 id Software 的職位。當時Bethesda Softworks PR兼市場副總裁 Pete Hines 向外界表示,John 一直很有興趣去Oculus VR 工作,并希望花時間做項目研究。但他還會繼續(xù)擔任 id Software 游戲研發(fā)部門的技術負責人。
同年11月,Carmack 便正式辭去id Software 的職務,全身心投入到Oculus VR 工作中。他曾發(fā)推文表示,“本想保留id Software 技術顧問的頭銜,但于事無補。也許離開是最好的選擇,專注于兩條戰(zhàn)線有很大的挑戰(zhàn)。”
2014年5月,ZeniMax 正式宣布起訴 Oculus VR 公司及其創(chuàng)始人 Palmer Luckey,指控其非法使用 ZeniMax 的知識產(chǎn)權,包括商業(yè)機密、受版權保護的計算機代碼和虛擬現(xiàn)實技術相關知識。同時還指控Oculus 和 Luckey 違反合同、不當?shù)美头欠ǜ偁帯?/p>
在45頁的起訴書中,ZeniMax 列舉了兩家公司交往的很多細節(jié)。其中包括2012年4月卡馬克首次體驗了Oculus創(chuàng)始人Palmer Luckey的Rift原型,當時的 Rift非常原始,不過是一個顯示面板。起訴書稱,Luckey沒有開發(fā)出切實可行的顯示器,他缺乏相關的技術知識。
Zenimax稱,兩家公司簽署有保密協(xié)議,而卡馬克的雇傭條款也聲明其研發(fā)的技術或創(chuàng)新屬于Zenimax所有。Zenimax認為它在Rift的開發(fā)中提供了巨大的幫助,要求獲得大量股權,但Oculus只提供了3%的少量股權。
隨后6月,Oculus 在提交的法庭文件中稱,ZeniMax 的訴訟帶有投機主義性質,并明確宣稱 Oculus 的產(chǎn)品未使用 ZeniMax 的代碼。Oculus 認為 ZeniMax 有投機目的,試圖從 Fackbook 的收購中獲益。
直到2015年8月,案情又有了新進展:法官否決了被告Luckey 和 Oculus 駁回起訴的請求。法官同時要求 ZeniMax 提供足夠的證據(jù)。案件將于2016年8月開庭。
2016年8月,ZeniMax 再次提起訴訟。有意思的是,ZeniMax 修改了他們此前的訴訟對象,把矛頭直指 Oculus 創(chuàng)始人 Palmer Luckey,CTO John Carmack 以及 總經(jīng)理 Brendan Iribe。
ZeniMax 認為 “John Carmack 沒有遵守合同內(nèi)規(guī)定的保密要求。他在快離開 ZeniMax 時,拷貝了公司上千份文件。他在離職后,還回到 ZeniMax 使用定制工具竊取了屬于 ZeniMax 的VR開發(fā)技術?!?/p>
ZeniMax 還聲稱 Oculus 內(nèi)部沒有能開發(fā) Oculus Rift 的技術,Luckey 從 ZeniMax 竊取了工具并制作了一個軟件開發(fā)工具包。
面對這些指控 ,Oculus 稱,“ZeniMax 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自說自話而已,我們認為此案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將會在法庭上回應他們的指控?!?/p>
所以,在現(xiàn)下的庭審階段,Oculus 的目的是證明 Oculus Rift 第一版開發(fā)者套件(DK 1)完全由自己研發(fā),從未 ZeniMax 處獲得任何硬件和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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