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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溫曉樺 | 2015-09-26 12:28 |
雷鋒網9月26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聯邦貿易委員會正在考慮對谷歌展開發(fā)壟斷調查,該機構認為谷歌為自己的Android應用設置了更高的優(yōu)先級,并阻礙競爭對手的進入,主要表現在谷歌要求Android手機廠商把其搜索設置成默認搜索引擎。
據總部在馬薩諸塞州Framingham的國際數據公司(IDC),今年第二季度,谷歌的安卓操作系統(tǒng)占美國智能手機市場的59%,而蘋果iPhone的操作系統(tǒng)占38%。微軟的Windows Phone平臺位列第三,僅占2.35%。問題是,谷歌是否會利用它的這個領先地位來推廣自己的產品呢?
據雷鋒網此前報道,在今年4月,谷歌的競爭對手已經要求司法部對谷歌展開反壟斷調查。而同時,谷歌的Android業(yè)務也遭到了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調查,其被指濫用自己在搜索市場的領先地位來推廣自己的產品,歐盟本次對其的調查也是圍繞“谷歌是否濫用了它的領先位置非法妨礙了競爭對手的移動操作系統(tǒng)的開發(fā)和入市”。此外,俄羅斯的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本月初啟動了對谷歌的反壟斷程序,要求手機廠商在Android智能手機上移除預裝的谷歌核心應用。
不過,據悉,目前美國政府對谷歌的調查處于初級階段,最終可能不會對谷歌提起訴訟。
事實上,谷歌在反擊政府的反壟斷調查并非無計可施。一名法律專家稱,政府必須證明谷歌存在打壓市場競爭的行為,例如,嚴格限制客戶選擇替代性應用的能力。否則美國政府很難贏得與Android有關的反壟斷訴訟。
今年早些時候,加州圣何塞的一名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貝斯?拉伯遜駁回一起指控谷歌“要求Android手機廠商把其搜索設置成默認搜索引擎”的消費者集體訴訟。不過,該案最后裁定,原告說法“純屬推測”,該案無法再繼續(xù)下去。拉伯遜稱,原告沒有發(fā)現能證明谷歌的行為“阻礙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搜索產品或阻礙競爭對手創(chuàng)新”的證據,而原告后來撤訴。谷歌因而成功避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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