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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潔穎 | 2016-05-27 17:08 |
5月25日晚間,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qū)分局在官方微博“平安鵝城”發(fā)布《“e速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情況通報》。通報顯示,廣東匯融投資股份公司利用“e速貸”平臺非法吸收的資金累計達數(shù)億元,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簡某和部分股東以股權投資、發(fā)標等方式將吸收投資人的部分資金占為己有。至此,自5月20日開始發(fā)酵的e速貸事件有了初步的結論。
從5月20日惠州市警方開始調查e速貸開始,投資人當中對警方存有一定抵觸情緒。因為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e速貸運營一直很穩(wěn)定,是由于警方介入調查,e速貸運營才受到影響,并將此稱為“經偵雷”。
一位資深投資人說,在此類案例當中,警方提前介入其實是對投資人最大限度的保護。如果任由平臺繼續(xù)運營,經過更長一段事件的不規(guī)范運營,平臺最終難以為繼,問題終將暴露,到時投資人的損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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