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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恒亮 | 2016-06-03 16:46 |
今天,有媒體以《36氪深陷股權眾籌項目“涉嫌欺詐”漩渦》為題,爆出國內知名股權眾籌平臺36Kr的一個新三板定增項目“宏力能源”存在投資欺詐事件。該項目是36Kr重點打造的標桿項目之一,而就在1個多月前,“宏力能源”財報曝光,因各項數據與去年末啟動定增時的數據差異巨大,引發(fā)了來自36kr眾籌平臺參與定增投資者們的劇烈反彈。文章稱“從5月到6月,36kr眾籌投資人與36kr管理層溝通無效,尋找宏力能源的管理層無門,至今已陷入了無路可走的境地?!?/span>
隨著人們質疑36kr眾籌平臺,是否存在虛假宣傳、隱瞞真相等違法行為之外,我們也不禁疑惑股權眾籌的利弊究竟如何。
有了互聯(lián)網的存在,線上股權眾籌的優(yōu)點顯而易見。對于創(chuàng)業(yè)者來說最大的好處在于:能夠提升融資過程中的地位,能反選投資人而不是被投資人像挑白菜一樣的扒拉。而對于投資人來說最大的好處是:能夠更充分的分散風險,參投到好項目。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創(chuàng)業(yè)公司的融資成本,提高了融資效率。
但是,如雷鋒網在之前的《滴滴“被上市”的背后:學點投資知識很重要》一文中提及,股權投資交易與大多數人所熟悉的二級市場交易不同,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雖然股權眾籌的投資人有點類似于上市公司的股東:大部分股東都互不認識,只是為了享有投資股票的分紅,而并不在意是否具有權利并參與公司的決策。在小股東對公司管理層的控制力被嚴重削弱的情況下,就很容易發(fā)生部分大股東和公司管理層,侵犯其他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證券法律制度百余年的發(fā)展,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圍繞如何監(jiān)管這種道德風險而演進的,如信息披露制度、股東集團訴訟等。這一點在股權眾籌中也同樣可能存在,但是由于股權眾籌公司發(fā)展過于迅猛,以至于還沒有來得及借鑒上市公司的一些成熟做法,和形成針對這個市場的法定行為規(guī)范,于是道德風險便接踵而至,形成了各種各樣的“坑”。
坑一,股東身份沒有直接體現(xiàn)
由于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超過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超過200人。因此,股票眾籌一般采用兩種方式實現(xiàn),一個是委托持股,一個是平臺持股。這兩種方式都在眾籌公司與眾籌股東之間隔了一個中介,前者是被委托的實名股東,后者是持股平臺。這就造成了,真實股東的身份沒有直接的體現(xiàn)。如果沒有書面的委托或者平臺身份認證,或者其他證據證明,眾籌公司和中介可以不認可眾籌股東的身份,那時眾籌股東則百口莫辯,相當被動。因此,眾籌股東與眾籌公司之間的關系非常間接,身份也相對隱晦,對眾籌公司幾乎無法產生直接的影響。
坑二,股東無法參與公司經營
在很多眾籌項目中,眾籌股東雖然是公司股東,但是幾乎很難行使公司股東的權利,基本上都不太能親自參加股東會、參與股東會表決和投票。從眾籌公司角度這也可以理解:如果每次股東會都有嘩啦啦幾十上百好人來參加,對協(xié)調和決策都會造成很大障礙,會嚴重削弱公司決策效率?,F(xiàn)實操作中,很多籌咖啡館都面臨過因為“一人一句”決策權混亂,而面臨散伙的窘境。
但是,如果不尊重眾籌股東的參與決策權,眾籌股東的利益又很難得到保障。眾籌公司收了股東的錢,不為公司辦事,不好好經營,或者經營好了把公司資產挪為己有,這種做法也并不罕見。所以,不妨參照上市公司的做法,眾籌股東,至少要保證自己對眾籌公司的經營情況有知情權,眾籌公司也應當有非常完善的信息披露、法律和審計等第三方監(jiān)督的機制。同時,在必要的情況下,眾籌股東也最好有提議乃至表決罷免眾籌公司負責人的權利。
坑三,股東無法決定是否分紅
眾籌股東參與眾籌,很多時候是看中眾籌公司的盈利能力,期待得到分紅??墒牵痉ú⑽匆?guī)定公司有稅后可分配利潤就必須分紅。利潤分配方案要股東會表決通過了,才會根據這個方案向股東分配紅利。如果股東會沒有表決通過,或者股東會干脆就不審議這個議題,即使公司賬上趴著大筆大筆的稅后利潤,眾籌股東也只能眼饞著,拿不到。眾籌公司完全可以以一句:“稅后利潤要用于公司長期發(fā)展的再投資”,把眾籌股東推到千里之外。如果法律沒有規(guī)定強制分紅,那么眾籌股東只能自己保護自己,最好要在公司章程中約定強制分紅條款,即如果有稅后可分配利潤,每年必須在指定的日期向眾籌股東分配。
坑四,股權眾籌不是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項目一般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特點,風險投資人會向大量的項目進行投資,大部分的項目都會投資失敗,但是只要其中少數幾個項目上市了、被并購,投資成功的收益回報,不僅可以彌補投資失敗的損失,還能有很高的盈余。但是,股權眾籌本身就是為了降低投資門檻,所以絕大多數眾籌股東都是普通老百姓。一方面,眾籌投資人不可能有資金向大量的項目投資,手頭的資金一般也就只夠投一兩個項目,如果這一兩個項目干砸了,那就是血本無歸、棺材本都沒有了。另一方面,風險投資人一般會對行業(yè)有深入的研究,對項目商業(yè)可行性的判斷相對專業(yè),而普通老百姓可能更多的是聽信于眾籌平臺或者發(fā)起人的鼓吹,缺乏判斷的能力,投資的風險也就更高。
所以,普通人參與股權眾籌,千萬不要把自己當作風險投資人,最好是傳統(tǒng)一些的行業(yè),收益可逾期、持續(xù)且穩(wěn)定,最好不要追求高風險、高回報。在這個前提下,認真考察自己的投資項目,在自己熟悉的行業(yè)領域或地域范圍投資。最后,還可以借鑒風險投資人的投資原則“投資就是投人”,一定要找個值得信任的發(fā)起人,或者保障機制完善的眾籌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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